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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江高科技园区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设立“一表制”审批,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对企业准入环节进一步深化。现将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内资提交资料
  1.工商(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可通过“统一登记表”打印);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加盖产权方公章或产权人签字的产权证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原件、复印件;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原件、复印件。
  2.零收费 (受理当天) 企业“一表制”条形码。
  3.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企业“一表制”条形码;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携复印件需按1:1复制,且清晰无误);零收费卡。
  4.税务(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企业“一表制”条形码;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地及经营地房屋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明,租赁证明原件;验资报告;企业章程;各投资单位的税务登记证;税务开业登记审核表;注册地、生产经营地调查表;法人代表(3份)及财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自然人为投资者身份证;可行性研究报告(仅限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0万以上或者美金350万以上的企业);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5.统计 (受理当天)
  企业“一表制”条形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妥《上海市统计登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外资提交资料
  1.工商(审批部门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可通过“统一登记表”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章程;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住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原件,如产权证为复印件的,应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境外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书;其他文件(如委托书、授权书、土地批租协议等);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2.经发处(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企业关于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的请示原件;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原件;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原件;委托代理书原件;投资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附中文译文原件;当地公证机构公证书原件、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件原件;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附中文译文原件;投资外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场地租、购合同,出租方、出让方房地产产权证复印件; 投资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中方高级人员登记表原件;其他相关文件(如:环保、规划、消防、卫生防疫站征询意见单,土地证,行业归口证明,委托书,进口设备清单等)。
  3.零收费 (受理当天)企业“一表制”条形码。
  4.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企业“一表制”条形码;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三资企业还应携带外商投资企业或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携复印件需按1:1复制,且清晰无误);零收费卡。
  5.税务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企业“一表制”条形码;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地及经营地房屋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明,租赁证明原件;企业章程;各投资单位的税务登记证;税务开业登记审核表;注册地、生产经营地调查表;外资批准证书;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3份);自然人为投资者身份证;可行性研究报告(仅限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0万以上或者美金350万以上的企业)。
  6.统计 (受理当天)
  企业“一表制”条形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妥《上海市统计登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财政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企业“一表制”条形码;企业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企业设立批准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本及复印件一份;企业合同或公司章程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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